关于做好国庆60周年期间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公安部消防局近期关于“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执行‘六个一律’,打好消防安全保卫仗”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近期将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六个一律”的要求,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公安部消防局近期消防工作“六个一律”的要求是: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对当前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一律强制执行;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从重处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拘留5日;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拘留15日。
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一)各单位的自行检查的工作范围: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是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3、是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否确定是消防安全责任人;
5、是否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6、重点单位是否实行每日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7、重点单位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告火警、了解和掌握灭火逃生等消防知识;
8、各单位值班值宿情况。
(二)本次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使用部门和单位,校内所有实验室。
三、时间安排
1、2009年9月7日——9月14日为各部门、各单位自检自查阶段;
2、2009年9月15日——9月30日学校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或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抽查阶段。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落实责任,扎实工作,认真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稳定、喜庆祥和的国庆节。
保卫处
200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