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0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国庆节与中秋节合起来放假,具体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
1.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2.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9月30日(星期三)、10月7日(星期三)。
3.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不再休息。
4. 9月27日(星期日)上 9月30日(星期三)安排的课程,10月8日(星期四)、9日(星期五)、10日(星期六)分别上第5教学周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所安排的课程。
二、假期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在所辖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提醒放假的学生和出游的教工注意人身安全。学校不提倡搞集体出游活动。
2.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及要害部位要按管理职责安排好值班、值宿,并将值班、值宿名单报到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3.放假期间,各教学、生产区、学生公寓一律不得使用明火,对违章用电、用火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4.林园校区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安排好值班、值宿,如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学校总值班人员报告,学校总值班室设在保卫处,值班电话85716110。
5.从10月8日起实行秋季作息时间。
学校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