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暨“文化年”影视作品展
征 稿 通 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暨“文化年”艺术作品展览总体方案》要求,现将影视作品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影视作品展
二、活动目标
充分挖掘、展现广大师生员工在影视艺术创作(dv作品,三维动画作品,摄影作品,flash作品)方面的特长与技能,抒发对新中国建设伟大成就的赞美之情,全面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积极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师生的文化艺术素质。
三、参展范围及类别
1、参展范围
各艺术类专业师生及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2、参展类别
(1)dv作品
(2)动画作品(三维动画及二维flash动画)
(3)摄影作品
四、参展作品要求
所有参展作品均应展现广大师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和健康向上的审美追求,内容健康,主题积极,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较高的专业水准。具体要求如下:
1、dv作品
参赛作品可以是dv剪辑作品或特效合成作品,内容不限,要求积极健康向上,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以avi/mpeg/mov/wmv/mp4格式刻录dvd光碟提交。
2、动画作品
包括三维动画及二维flash动画,内容不限,要求有情节,积极健康向上,播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以avi/mpeg/mov/wmv/mp4格式刻录dvd光盘提交。
3、摄影作品
参展作品提交照片原件,尺寸应在10×7(英寸)以上。纪实摄影或艺术摄影均可,黑白彩色不限。
五、作品征集时间和方式
按照影视作品展具体活动方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选拔推荐参展作品,统一送交信息传播工程学院办公室,联系人:胡宇宏,电话:85716573。作品需标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pg官网是哪个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六、作品评选和奖励
影视作品评审专家组对征集作品进行初审,入围作品参展。学校“文化年”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征集作品数量确定评奖比例,评出各类作品教工组、学生组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组织奖若干。
七、其他事项
展出结束后,所有作品一律由学校统一留存,请作者事先预留备份。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直接与信息传播工程学院办公室胡宇宏联系,电话85716573。
长春工业大学“文化年”活动领导小组
2009
年5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