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聘创建文明城市市民巡视员的通知
为落实《长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面向社会征聘500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巡视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快创建文明城市步伐,提升市民自主参与、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决定面向社会征聘500名创建文明城市市民巡视员,全面监督、评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其中,我校作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拟选派10名巡视员,组成巡视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视员选聘条件
身体健康,热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热心公益事业,自愿无偿从事巡视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持之以恒,年龄在18周岁—70周岁的师生员工均可报名参加,巡视员聘期为一年,为无偿服务义务奉献。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26日。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校文明办报名。经校文明办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市文明办备案。由市文明办拟定提纲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市文明办、市爱卫办统一发放工作证、徽标、袖标。
二、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
(一)工作职责
市民巡视员采取集中与分散、明察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开展巡视活动;有权对我市窗口行业、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创建主体进行监督、评议、批评、建议;对发现问题一般不直接进行处理,可依工作程序向有关部门反应,并跟踪反馈;在巡视活动中,对不文明现象有权进行劝戒、批评、教育。
(二)工作方式
获聘为市民巡视员的师生员工,按照市文明办和所在巡视团、巡视组的统一安排开展工作,定期例会讨论工作、反馈情况、交流心得,梳理核实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参加市民巡视员与职能部门对接会,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督促整改。市文明办、市爱卫办每年召开1次全体巡视员会议,总结全年工作。对在巡视工作中表现突出,经常被媒体报道的巡视员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可行性建议较多的巡视员进行表彰。
报名电话:长春工业大学文明办85716133
报名地点:主楼三楼1363室
联 系 人:孙月玖 老师
长春工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21日
附件:二○○九年市民巡视员审批表
附件:
二○○九年市民巡视员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政 治
面 貌 |
|
照片 |
出 生
年 月 |
|
学 历 |
|
职 务 |
|
联 系
电 话 |
办公: |
宅电: |
手机: |
主
要
简
历 |
|
社区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区文明办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市文明办、市爱卫办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社区意见或单位意见选其一填写 本表格一式二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