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9-06-11 浏览量:
关于学生报销医疗费的通知
校医院定于6月15日(周一)在南湖校区医院三楼为学生报销医疗费。具体时间:9:30—11:00 ,14:00—16:0。6月16日(周二)在林园校区主楼一号楼大厅为学生报销医疗费。具体时间:9:30—11:00;14:00—15:00。
要求报销人员必须持有:
1.校医院的转诊单
2.就诊医院病历
3.转诊医生签字的医疗费收据
4.学生医疗手册
校医院
200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