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材料公示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与程序》安排,学校设立了业绩材料审定小组,组织职能处室于7月3日至7月9日,依据有关文件对申报人员参评资格以及有关教学、科研、教研、论著等方面业绩材料进行了审核和认定。
教师系列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例(试行)》(长工大人字[2009]12号文件)要求,对评审必备条件进行了审核重在考核教师的学术水平。其它系列由于学校今年尚未出台新的文件,故仍按以前要求执行,既要考核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又要考核岗位贡献。业绩材料认定结果的公示详见附件。
由于今年学校职称参评人员较多,同时教师系列执行新的业绩确认标准,故给材料的审核带来很大的工作量,尽管职能处室认真审核,但在时间紧、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可能也会有疏漏之处。参评人员若对业绩材料的确认有异议,请本人来人事处核实,同时尽可能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对于职工提出和举报的问题,学校将会认真对待和严肃处理(举报电话:85716309,85716603,85716251。举报受理时间截止到7月13日晚17点。举报箱放置在人事处门外)。
初审材料通过者请在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按要求填写,其中“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主要业绩成果”应以职能处室确认公示的材料为准。
初审材料通过的拟报正高和副高人员,将参加7月14日学校组织学科组答辩,具体答辩顺序安排请留意近期人事处网上通知。
人事处
二○○九年七月九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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