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长春市民共话城市精神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协助长春市精神文明办公室以发放明信片方式联合开展《长春市民共话城市精神评选活动》,活动时间:2008年12月8日—2009年1月20日;活动形式:参与者在明信片规定位置填写对“城市精神”的理解与阐述、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并按说明剪下明信片副片,投入邮箱即可参加本次活动,(明信片正片为中国邮政贺年有奖明信片),优秀作品将择优刊登在新闻媒体上;评选表彰: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本周内到党委宣传部(办公楼1363室)领取明信片,并认真组织参加评选活动。
联系人:孙月玖 85716133
党委宣传部
文明办
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