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校内科研基金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长春工业大学校内科研基金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1、 博士扶持基金。原则上资助已取得博士学位,正高以下职称者。本次资助将向应用技术基础理论研究倾斜。
2、 校内自然科学基金。原则上支持4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者,中级以下职称要有两名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3、 校内软科学基金。原则上支持4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者,中级以下职称要有两名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4、 学生科研扶持基金。学生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而且研究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不能单纯用指导教师的研究课题,原则上支持大二、大三本科生,研一研二研究生,其他有特殊条件和情况者,请所在学院和指导教师出具书面意见。
5、 请按申报类别填写申报书,申报书格式请在科研处网站通知中下载,申报书一律要求打印,一式六份。
6、 申报项目由各学院汇总后报学校科研处,个人申报不受理。
7、 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学研究处
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