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在高校开展“长春城市精神”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关于在高校开展“长春城市精神”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在此转发,请组织学习并按要求开展宣传活动。
附:《关于在高校开展“长春城市精神”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党委宣传部
2008年10月31日
附件:
关于在高校开展“长春城市精神”
学习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高校党委:
自年初市委提出“培育弘扬新时期长春城市精神”群众性主题活动意见以来,在全市各条战线广大干部群众和广大市民、特别是高校专家学者、青年学生的积极参与支持下,历经近一年的建议征集、调研座谈、浓缩提炼,市委于10月20日在纪念长春解放60周年大会上正式将“宽容大气、自强不息”确定为长春市的城市精神。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暨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决定,自2008年11月中旬至2009年11月中旬,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市高校广泛深入地开展“长春城市精神”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长春城市精神言简意赅、内涵丰富,既反映了长春市鲜明的地域特征和人文特色,又体现了长春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对于提升长春城市形象,推动长春更好更快发展,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开展学习宣传实践活动不仅能够引导高校广大师生员工自觉践行城市精神,使城市精神深入到每一名师生员工心中,增强他们对长春的认同感、归属感,为我市的发展振兴做出更大贡献。同时,对于发挥高校在学习践行城市精神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城市精神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和行为导向,早日实现繁荣、和谐、开放、美丽的长春建设目标,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活动安排
各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校的宣传教育资源,利用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开展学习宣传城市精神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城市精神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
1、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校园广播、阅报栏、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媒体以文字或图像对长春城市精神表述语进行宣传、解读,要在校门、围墙、街路、教学楼、宿舍楼等校内外公共场所悬挂条幅或张贴标语,宣传长春城市精神,为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长春城市精神,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2、专题讲座。各高校要聘请专家学者组织专题讲座,对长春城市精神进行解读,使广大师生员工领会城市精神的深刻内涵,明确学习、宣传和践行长春城市精神的目的和意义。
3、讨论座谈。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要统一部署,分系统、分层次组织座淡讨论,要通过座谈讨论交流心得体会,使广大师生深刻理解城市精神的内涵,懂得如何宽容大气做人,自强下息做事,从而促进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同志关系、同学关系的和谐,激发广大师生工作和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净化教风、学风和校风。
4、征文比赛。征文比赛由市委宣传部暨市高校工委联合长春日报、长春晚报、长春电视台等媒体统一组织开展,优秀的征文作品将在上述媒体发表。征文的内容包括对城市精神的理解、对长春这座城市的印象、在长春生活的感受、反映城市精神的图片、个人在长春这座城市的成长或创业经历、如何学习践行城市精神等内容,各高校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要分别组织师生参与到征文比赛活动中来,党委学生工作部要指定专人负责青年学生的征文工作,并指定专人对征文的内容进行指导和修改。本科院校要上交5—8篇征文,专科院校上交3—5篇征文。对于优秀征文,市高校工委将在长春高校工作研究会专刊《长春高校工作研究》上集辑出版。(征文比赛时间待定)
5、演讲比赛。各高校可根据学校实际,组织开展院、系或全校性的演讲比赛,通过举办演讲赛,让同学们积极参与其中,进一步加深对城市精神的理解,把城市精神转化为广大青年学生的自觉行动和内在素质。
6、主题实践。各高校在搞好校内学习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发挥高校的文化宣传,活动组织优势、利用假期,组织青年学生走出校园,深入街头、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和企业、乡村、社区、部队、学校、敬老院,举行文艺演出、发放宣传品或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把城市精神贯穿到活动中,让广大市民在接受服务、教育和娱乐中了解宣传城市精神内容,理解城市精神实质。
三、宣传报道
各高校要及时将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情况上报市高校工委,市高校工委将组织省市有关媒体进行跟踪和深度宣传报道,还将不定期对各高校的学习宣传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将抽查的情况作为学校参与“高校文明杯”竞赛和争创国家、省市级先进单位的评比依据。
四、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要按照市高校工委的统一部署,把学习宣传城市精神作为加强广大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各个部门、各个系统开展相关学习宣传活动。
2、要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高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将活动方案于11月1 0日前上报市高校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88776231,88776232
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0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