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师德教风建设和“三育人”活动总结、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长春工大党字[2008]15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今年上半年,全校各单位部门结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集中深入地开展了师德教风建设和“三育人”学习教育、争创实践活动。目前,这项活动已进入总结和评选推荐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进行活动总结
以总支和直属支部为单位,围绕近两年来特别是本学期以来组织开展师德教风建设和“三育人”学习教育、争创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思路等,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所开展的活动及收到的成效,要突出本单位特色和典型事例,力避空泛议论,字数在2500字左右。
二、认真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在总结的基础上,认真评选并向学校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真正体现其群众基础和示范作用,要兼顾老典型和新典型,不搞平衡照顾和“轮流坐庄”。要在深入挖掘提炼的基础上,形成事迹材料。
先进集体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1个,原则上要求推荐基层科室,并形成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下设处级机构较多的党总支,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三育人”先进个人,按教学单位教职工数7%、其他单位在岗正式职工数5%的比例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且每人形成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学校拟从中评选出20名工作业绩和示范作用特别突出者作为“三育人”标兵进行表彰,各单位如推荐“三育人”标兵候选人,须在推荐名单中注明,同时要深入挖掘整理其事迹材料以备宣传交流。
三、做好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活动总结材料连同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及其事迹材料,加盖公章,于7月1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并提交电子文档,邮箱:,联系电话:85716294,联系人,孙月玖。
附:“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党委宣传部
2008年7月2日
“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机电工程学院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6 |
工商管理学院 |
6 |
化学工程学院 |
5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3 |
艺术设计学院 |
6 |
基础科学学院 |
6 |
外国语学院 |
8 |
人文学院 |
4 |
信息传播工程学院 |
4 |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3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3 |
研究生部 |
1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1 |
体育教研部 |
4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机关党总支 |
15 |
图书馆联合党总支 |
9 |
后勤集团 |
8 |
校医院 |
3 |
葫芦岛学院 |
1 |
校园建设办公室 |
1 |
离退休工作处 |
1 |
关工委 |
1 |
校督导组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