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十七大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经学校党委批准,学校党校将举办十七大精神培训班。为搞好此次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正副处级干部。
二、培训时间及培训形式
培训时间为4月21日至23日,共计3天30学时。此次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的方式。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每位培训对象,保证他们按要求参加培训。
2.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参加培训的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自觉参加集中讲座和讨论交流。
3.要严格请假制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需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部、主管领导批准,并参加下一轮培训。
4.因故累计超过两次(1天)未参加集中学习,此次培训不计学分。
附:《十七大精神培训班教学计划》、《十七大精神培训班日程表》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
200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