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2003年9月1日以后在食堂办理的就餐卡可补办新卡,要求卡片与身份证姓名相符,否则需持卡人办理过户手续。
2.此次办卡,学校教职工家属每人只限办理一张实名卡,办卡时需持本人身份证。
3.办卡时间:每天10:00—14:00。
4.挂失及补卡:卡片丢失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及时挂失,挂失前卡中余额被盗,责任自负。补卡收卡片成本费20元。
5.卡片使用有效期4年,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转借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6.办卡截止日期:2007年9月30日,过期不予办理。
长春工业大学后勤集团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