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和奖励重点
㈠奖励类别。
1、吉林省技术发明奖:受理近年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研制过程中,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
2、吉林省科技进步奖:受理近年来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程度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对推动我省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㈡奖励重点。
2007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点是:鼓励自主创新,鼓
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技术发明原创成果。
二、申报办法
㈠申报对象。
凡在本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取得科技创新成果的事业单位、企业以及自然人,都可以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㈡申报方法。
各申报对象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报:
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所属和中央驻地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
省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
中直驻长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大型企业的申报项目可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直接推荐。
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否则取消年度评审资格。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两部分。
㈠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推荐书需登录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网址:),下载《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软件,按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导出;电子版附件需扫描产生图片文件。
㈡书面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推荐系统》中“打印”功能,打印出书面推荐书,在推荐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并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两份,含一份原始件),不另加封面。原始件需用铅笔在右上角上标注页码。
四、申报、推荐程序
2007年吉林省将采用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和科技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实现网上受理。
㈠各申报对象向推荐单位申请项目指标。
㈡推荐单位用奖励办提供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为对象生成推荐指标,并将“推荐号和校验码”告知申报对象。
㈢申报对象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有关推荐单位。
㈣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将书面申报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报送省科技厅奖励办。
五、其他事项
1、各推荐单位请于2007年5月18日前完成推荐任务,以网络上传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由省奖励办提供。
3、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软件下载栏目中“操作程序”。
4、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省科技厅科技奖励办联系。
电话:0431-88975817
联 系 人:吴 萍 李宇
注:请于5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