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守纪律规矩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节日期间,严禁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变相旅游、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参加“三会”、不得拉票吃请。党员干部要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廉洁过节。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一是加强教育提醒。通过召开会议、廉政谈话等形式教育提醒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文明过节。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要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强调到位、布置到位。
三、严肃查处问责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执行到位。对违反纪律、规矩的、对贯彻部署不力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问责。
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85716493、85716219;
举报信箱:
长春工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