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06-04 浏览量:
关于报销学生医疗费的通知
校医院定于6月19日(周四)在南湖校区医院三楼;6月20日(周五)在林园校区东一号楼大厅为学生报销医疗。时间:9:00—11:00;14:00—16:00。要求报销人员必须持有:
1.校医院的转诊单;
2.就诊医院病历;
3.转诊医生签字的医疗费收据;
4.学生医疗手册。
校医院
2007年6月4日